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2〕28号)、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和《蓝天书院2022-2023学年助学金评定办法》,蓝天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1)。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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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资助中心:0371-6191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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