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类、各年级:
根据学校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3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2300元。
二、时间安排
(一)9月15日——9月20日,各大类宣传、申请、评审和数据录入阶段。
1.按照书院网页公布的评审要求和指标,组织学生申请,并指导学生规范填报相关材料;
2.认真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
3.9月21日18:00前,完成业务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二)9月21日——9月28日,在书院官方网页公示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学院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投诉电话和邮箱。
(三)9月22日—10月13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数据、公示评审结果和数据上报阶段。
1.9月22日——10月7日,审核各学院报送申报数据和纸质材料;
2.10月8日——10月12日,通过学生处官方网页公示拟获奖(助)学生名单;
3.10月13日完成所有数据的上报工作。
(四)10月16日以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批复、核查学籍信息等阶段。
三、材料填报要求
(一)学生申报材料
1.《2023-2024学年度普通本专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业务系统导出)1份,打印成A4幅面,依序排列,不装订。
2.“院系审核意见”日期统一填写9月28日。“学校审核意见”日期统一填写为:10月13日。
(二)各大类报送材料
1.9月20日报送本大类拟推荐助学金名单。
2.9月21日各大类从申报系统导处并打印《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大类根据《2023年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服务系统学生操作指南》(见附件1),指导学生填报数据材料。
2.学生姓名、就读年级必须与学籍一致。如学生因休学等情况,出现就读年级与原入校年级不同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
3.各类表格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更改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4.凡需签名之处,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不得打印或以私章代替,不得出现同一人签名字体不同。
5.申请审批表、批复、备案表及总结报告等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不得以党委(党总支)或其他部门印章代替。公章必须端正平衡、清晰可见,不得出现模糊不清晰、缺失等情况。不按要求加章的视为无效申请。不符合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不予接收。
6.各大类应严格遵守各个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数据提交,信息系统关闭后无法录入和更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