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蓝天书院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及《关于做好蓝天书院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书院评议小组审核,现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16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向书院辅导员办公室(东区15号宿舍楼一楼 南区A配楼二楼)反映。
电话:0371-61912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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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书院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