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19日,蓝天书院2018级工商管理一类学生刘雪珂等10名学生在正常日常教学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其行为违反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第三章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之相关规定,《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条之相关规定,经书院研究决定,对以下学生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处分:
姓 名 |
班 级 |
学 号 |
刘雪珂 |
18011804 |
1801180439 |
马璐瑶 |
18011804 |
1801180422 |
张思媛 |
18011804 |
1801180423 |
陈 卓 |
18011804 |
1801180425 |
韩晓曼 |
18011804 |
1801180426 |
张珊珊 |
18011804 |
1801180432 |
黄新裕 |
18011804 |
1801180433 |
唐艺华 |
18011804 |
1801180434 |
宋千惠 |
18011804 |
1801180435 |
陈 妍 |
18011804 |
1801180436 |
希望受到通报批评的学生能够认真反省,积极改正错误,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其他学生要以此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蓝天书院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