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学生会是蓝天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大学生群众组织,在蓝天书院团总支的指导帮助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 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学生会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以丰富校园文化、服务学生成长为宗旨。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爱国、爱校和集体主义教育;
(二)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倾听和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发挥师生交流的“桥梁”作用,参与书院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俭学、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
第四条 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学生会一切活动依据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开展。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蓝天书院在籍学生,承认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履行会员义务,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批评、监督本会机构及工作人员的权利和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二)会员应履行如下基本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2.维护学生会的名誉和利益,保护、爱惜学生会的一切财物。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七条 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由代表推选组成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八条 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全体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享有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全体学生代表大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九条 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全体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应履行的基本义务:
(一)积极参加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全体学生代表大会的日常事务;
(二)全面履职、尽责担当。
第十条 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学生委员会
(一)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学生委员会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任期同全体学生代表大会。
(二)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学生委员会的职权是:
1.召集全体学生代表大会;
2.执行全体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
3.闭会期间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
4.对内对外代表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学生会。
(三) 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2.有反映学生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3.有参加学生委员会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4.有在学生委员会会议上充分阐述看法、观点、参加表决的权利和义务;
5.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学生委员会决议的义务;
6.必要时,五分之一或以上的委员有权联名向学生委员会要求召开学生委员会会议。
(四) 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必要的时候召开会议调整委员会成员,并报请书院批准。
(五)学生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机构。
第十一条 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学生会
(一)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学生会是全体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二) 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学生会的职能是:
1.执行全体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2.促进师生沟通,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四章 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第十二条 机构设置与职能
学生会
(一)综合事物中心
负责内部建设,促进学生会良性发展。
1.组织日常签到、值班工作,对成员进行考核;
2.联系指导教师,发挥上传下达作用, 协调各部门日常工作;
3.管理学生会财产与物资,起草相关文件,各类工作资料的保存及整理,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双代会,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
4.做好与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的交流、协调工作。
(二)学生发展中心
学生发展中心是学生们提升学业水平、增强组织能力、发展自我的大家庭。通过举办精彩纷呈的学术实践活动让书院学子的身心得到全方位的发展,是该部门的基本立意和核心理念。
学习实践部
1.组织各种学术、学业、文化、科技交流活动,组织早读和集体晚自习;
2.对外联系扩大书院学生会及书院的影响力,加强学生会与外界的联系,提高书院的知名度,为同学们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3.为书院所举办的活动提供赞助支持,使我院的学生活动顺利开展,保证我院活动能够高质量的举行。
心理健康部
1.协助老师做好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建设和运行工作;
2.策划组织开展各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三)文化建设中心
文化建设中心是书院组织文体类活动的主力军,其核心理念是“构建丰富多彩的书院社区生活”,旨在把书院文化带进宿舍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为洋溢的青春搭建属于学生自己的舞台。
文艺体育部
1.策划组织文艺晚会、才艺大赛等校园文艺活动,组织校内外艺术交流活动,制作宣传展板、海报的制作与维护;
2.策划组织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3.承办校内外体育文化交流活动。
社区生活部
1.负责社区共享空间建设;
2.进行社区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社区内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定期组织文明礼仪知识培训;
3.负责劳动课的组织,卫生区的检查。
分团委
(一)党团建设中心
1.指导党团支部的建设;
2.负责党团组织关系接转、党团籍档案管理、党团费收缴;
3.策划组织主题党团日活动;
4.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和相关主题教育工作。
(二)社团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和志愿服务活动。
(三)新媒体中心
新媒体中心是展现蓝天书院风采的窗口,旨在扩大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负责运营书院的公众平台,通过微信推送来对书院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对活动进行前期和后期的宣传。
文创设计部:负责各项活动的文案起草、推送作品编辑。
影音采集部:负责新媒体音频录入(有播音、朗诵特长优先),负责活动图片、音视频资料的拍摄处理、整理、保存和管理。
审核技术部:负责视频剪辑(有经验者优先),作品审核校对。
第十三条 各岗位职责
负责人:规划、组织、总结本部门的工作。关心本部成员的学习、工作、生活。
委员: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并提出有关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十四条 学生会应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学生干部,学生会干部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十五条 学生会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
(三)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按时按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同学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第十六条 学生会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反映我院学生意见、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二)有参加学生会的相关会议和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三)有向上级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建议、观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有遵守学生会章程、制度和条例的义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航院蓝天书院学生委员会。
蓝天书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