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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书院晚自习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3-06 发布人:蓝天书院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同学们的学习效率和自律能力,蓝天书院特制定晚自习实施办法。本办法旨在明确晚自习的天数安排、考勤方式及结果上报等相关事宜,以确保晚自习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详情如下:

一、自习天数安排

自习天数为每周一到周五晚间9-10节无课天数减一。例如:本周无课天数为5,则需上4天晚自习;无课天数为4,则需上3天晚自习;以此类推。

二、考勤安排

1.考勤方式:自查和抽查结合,自查由班长和学习委员负责,进行纸质签到;抽查由学院社管会具体负责;

2.无故缺勤:对于未按要求参与自习的同学每次缺勤扣除pu分0.1分,如因特殊情况需通过指点天下请假,经辅导员批准并向班长报备后,可不予扣分处理。

三、考勤结果上报

1.班级上报:各班将每周未按要求参与晚自习同学的学号、姓名、次数及对应扣分情况于每周五晚自习结束报给本大类助理汇总;

2.大类上报:各助理汇总完毕之后,于每周日中午12:00前报送学工办;

3.社管会上报:每周日中午12:00前报送学工办;

4.结果通报:每周一上午学院将对上一周未签到名单进行院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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