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2101190704高文雪同学办理退学,根据《郑州航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现调减2101190704高文雪同学国家助学金的资格,决定将2101190621王丹同学调增为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5日-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同学们于公示期内到南校区A配楼203辅导员办公室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评定结果将不再更改。
办公室电话:0371-61912977
邮箱:1206422820@qq.com
蓝天书院
2021年11月15日